兴安县发展光伏产业,在新农村中推广太阳能公共照明亮化工程,引起了桂林市领导的高度重视。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,2011年初,桂林市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千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
实施方案》,把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作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抓手,明确提出了“阳光惠农工程”,相继出台了市发[2011]30号和市办发〔2011〕38号文件,
把推广太阳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普及与应用纳入政府行为,让太阳能光伏产品温暖千家万户。
为推动“阳光惠农工程”的有序开展,桂林市还出台了由市工信委牵头,市新农办、农业局负责实施的一整套管理体系。规定从2011年起,全市每年计划完成100个自然村(屯)20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任务,
并将任务分配到县、乡(镇)、村。
于是,一场安装太阳能路灯活动很快在桂北新农村中铺展开来,各县(城区)纷纷响应,比数量、比进度,由点到面不断普及。紧随兴安县之后的灵川县,仅2011年一年,就在15个自然村安装了253盏太阳
能路灯。至今,桂林全市安装的太阳能路灯达到了3529盏。
多方给力,共炒“一桌菜”
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太阳能“阳光惠农工程”,是一项系统工程,它涉及政府、农民、企业等多方面关系。由于投资高,农民负担也不轻。
“阳光惠农工程”出台之初,桂林市就按照“政府主导、群众参与、各界支援”的工作思路,解决推广应用活动的资金问题。市里出台文件,投资按照七三开的比例,即市、县财政分别负担70%,村民自筹负担
30%,纳入年度市、县财政预算。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,多渠道融资,形成多方给力、共炒“一桌菜”的“阳光惠农工程”建设格局。
兴安县兴安镇柘圆村委有12个自然村,其中蒋家山自然村全村400多人,是个比较大的村子,仅仅依靠群众筹集资金安装太阳能路灯比较困难。该村在外发展的村民蒋晓春了解情况后,主动拿出了4.734万元
为村里安装太阳能路灯42盏。目前,兴安镇柘圆村委的12个自然村中,除2个村没安装路灯外,其余10个村都已安装完毕,其中4个村都是由村里私人老板资助完成安装的。
据统计,桂林市开展“阳光惠民工程”以来,全市完成投资1588万余元,共接受社会捐款45万元,为推动“阳光惠民工程”的实施注入了新的活力。据悉,今年桂林市将进一步加大推广太阳能路灯的应用力度,
以此为契机,实现太阳能与农业生产、农民生活的结合,争取在广大农村地区构建低碳生态环保的能源利用体系。
发表新评论
您还未登录!登录后可以发表回复
文章评论 0人参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