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LED封装厂东贝的日本照明产品客户在与日亚化缠讼多年后,昨日东京地方法院做出判决,依平成23年第32776、35168及35169号文,法官认为日亚化的两项专利不具新颖性及进步性,故判定日亚化专利无效,驳回日亚化对东贝客户在照明专利的侵权损害诉讼,同时相关诉讼费用由日亚化支付。
东贝指出,公司自2010年起结合策略伙伴,透过日本大型电器通路贩卖LED节能照明产品,尤其在311地震后,积极促销其节能照明业务,日亚化实行专利干扰行为,影响东贝照明客户在日本的合法销售权。
东贝对于本次照明客户在日本地方法院获得胜利表示欣慰,东贝表示,坚信产品绝无侵犯他公司智财权,客户可继续在日本合法销售东贝的室内照明产品。至于如何向日亚化求偿相关的损害赔偿,东贝表示,将与客户及律师商议后,再做进一步决定。
LED之家小提示:若文章图片无法显示,又急需查看图片,请将需求文章的网址发往邮箱:wantled@163.com ,本站将尽快将相关图片回复到您的邮箱。
相关词语:
LED封装 LED节能 节能 公司 封装 侵权 日本 照明